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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催收律师函,是不是已经被起诉了?律师函和法院文书不是一回事

信封上印着律师事务所,正文写着“拟提起诉讼”,再盖一个红章,很多人看到这里就以为法院已经判了。律师函看起来正式,但它和法院传票、起诉状副本、判决书不是同一种文书。

山东法院一篇案例分析对律师函的性质作过说明:律师函本质上是委托人的意思表示,常用于主张权利、协商和解、调查取证、敦促警示或说明情况。律师受债权人委托发函,并不等于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律师函里写“将起诉”,通常表示还在催告阶段

“我方将依法起诉”“不履行将申请强制执行”等措辞,表达的是发函方准备采取的措施。是否已经起诉,要看法院是否受理、有没有案号和正式送达材料。

即使函件写了一个所谓案件编号,也要通过法院官方渠道复核。可以拨打12368,或者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查看本人案件。收到12368短信后的核验步骤同样适用于核对律师函所称案件。

先查律所和律师是不是真的

假律师、假律所和仿造公章并不少见。张家港公安公开的案例中,有人通过网络冒充律师,以资金核验、诉讼立案等名义要求转账。

收到函件后,可以这样查:

  1. 记录律师事务所全称、律师姓名、执业证号、地址和固定电话;
  2. 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公开查询渠道核验律所和执业律师;
  3. 从公开官网另找律所电话回拨,不只使用函件上的二维码和手机号;
  4. 向原贷款机构官方客服确认是否委托该律所、对应哪笔债务;
  5. 不向律师个人微信、支付宝或私人银行卡偿还贷款。

银行委托律所做司法清收,并不赋予受托人员法院权力。银行采购公告列出的司法清收禁止行为中,也明确不能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名义。

函件是真的,金额也要重新核对

真实律所发出的函件,通常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制作,代表的是委托人的主张,不是法院已经确认的事实。

把函中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服务费和计算截止日期拆开,与借款合同、放款流水、还款记录逐项核对。债权已经转让的,还要确认转让通知和当前有权收款的主体。

发现数字不一致,可以书面要求对方提供计算明细。确有欠款,不妨碍你核对金额;核对金额,也不等于否认所有债务。

最容易吃亏的是这三种反应

  • 看到红章马上转账:没核验身份和账户,可能把钱转给冒充人员;
  • 把律师函当判决书:以为已经败诉,放弃对金额、利率和费用提出意见;
  • 所有材料一概不看:后来真的收到法院送达,也继续当成普通催收,错过答辩和举证。

如果函件附带私人收款账户或承诺“交一笔钱即可撤案、洗掉征信”,先参考催收要求转私人账户的五步核验,不要因为截止时间写得很紧就跳过官方确认。

愿意协商,可以直接找债权人确认方案

核验函件和金额后,确实存在还款困难,可以通过贷款机构官方客服或经核验的律所沟通。说明收入、基本生活支出和能够持续履行的金额,不要承诺一个第一期就做不到的数字。

律师函可能是起诉前的最后催告,也可能最终没有进入诉讼。它值得认真处理,却不值得被当成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把律所、委托、债务和案件状态四项分别查清,再决定答复、协商还是向公安机关反映冒充诈骗。

资料来源:山东法院网:发送律师函对法人名誉权侵害的司法界定张家港市公安局:假律师,真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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