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查到自己“没有失信记录”,就以为飞机、高铁和其他消费都不会受影响。真正买票时才发现被限高,于是怀疑是不是系统出了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不是同一项措施。它们经常一起出现,但适用条件、后果和解除方式并不完全相同。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应当同时被限制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规定明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所以,已经进入失信名单的人通常也会受到限高。但这个关系反过来并不成立: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不代表一定没有限制消费措施。
没上失信名单,也可能被限高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法院作出决定时,会考虑是否存在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以及实际履行能力等因素。
最高法也多次强调,要区分“失信”和“失能”。确实没有履行能力,不等于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因此不能只因没钱就机械纳入失信名单。但即使属于暂时失能,为防止超出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的消费,仍可能受到限高。
关于“没钱还是否一定上失信名单”,站里已有失信与失能的区别。这篇继续解决的是另一个问题:没上名单为什么仍然买不了某些票。
限高主要限制哪些消费
对自然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受到限制的主要是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包括:
- 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
- 购买不动产,新建、扩建或高档装修房屋;
-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限高不是禁止一切日常消费,也不是把每一分钱都没收。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是否被冻结,属于财产查控问题,与限高不是同一措施。可以对照微信和支付宝被法院冻结后的处理步骤。
查询时要分别查两种状态
只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够。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和被执行人信息,也可以联系执行法院确认案件采取了哪些措施。
如果姓名和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冒用、已经履行完毕、执行依据被撤销,或者措施与案件状态明显不符,要把身份证明、履行凭证、裁判文书等材料提交执行法院,按具体情况申请纠正。
怎样解除,也要看具体是哪项措施
履行完毕、达成并履行执行和解、提供有效担保并获得同意,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都可能影响执行措施是否继续。仅仅与催收人员口头约定分期,不会自动删除失信信息或解除限高。
暂时无法全额履行的人,可以准备收入、财产和必要支出材料,向执行法院如实说明,并与申请执行人提出可履行的方案。站内的执行和解分期方案怎么准备列了需要写清的内容。
“没上失信”与“没有限高”不能画等号。查清自己到底是被列入失信名单、被限制消费,还是账户被司法冻结,才能找到对应的法院和处理材料,避免花钱找所谓内部渠道解除。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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